靠 “造假” 的攝影,憑什麽被稱為藝術?
攝影愛好者圈子總有著這樣的執念:好照片一定是用相機真實、巧妙地抓取某個瞬間,並且人們還期望這個瞬間讓人為之一震。
基於這種觀念,很多人會本能地反感和嘲笑一些出格的操作,這些操作包括但不限於P圖、挪用、擺拍、造景……其實,後現代及之後語境下的攝影創作光譜,遠比許多朋友想象的廣得多。不能接受和理解更廣的光譜,也成了許多朋友“看不懂”作品的原因。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經常被論壇嘲笑的攝影“七宗罪”,看看這些騷操作是否也觸碰了你對攝影認識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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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截圖取巧”
攝影越界操作中,最赤裸裸的應該算是“截圖”了。讓許多人無法接受的是,一位攝影師成天不拍照,坐在家裏面打開地圖的街景功能截圖,就算創作了?你確定TA不是在投機取巧?
我們先來看看用三位用谷歌街景“截圖”創作的攝影師:
Jacqui K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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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Wolf
Michael Wolf 被稱為“後現代新聞紀實”攝影師,他的這組《一系列倒黴事》來源於谷歌截圖,獲得2011年世界新聞攝影大賽(荷賽)榮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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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hka He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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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一定感知力的朋友,可以從上面三位的街景截圖中感受到他們的創作思路,否則同樣作為谷歌街景截圖,我們是無從感受到它們的差異的。在截圖的過程中,他們已經完成了思考和選擇。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在用截圖功能在地圖街景中截取一幀,和用相機、在真實場景中按下快門,並無本質上的區別——他們都是攝影者意圖的決斷。通過挪用和再創作得到的圖像,比用快門的傳統方法獲得的圖像更加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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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P圖造假”
身手熟練的攝影愛好者總是對“P圖”的尺度小心翼翼,生怕後期過度落下“過度後期”和“作假”的嫌疑。
但總有人要趟P圖的渾水:
Kanghee Kim
KangHee Kim是一位居住在紐約的韓裔藝術家。她從不將攝影限定在從現實中截取畫面,而是熱衷於通過PS創造奇跡。她的作品通過拍攝日常景象,並進行一定的後期處理,達到超現實的奇特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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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璐
中國藝術家姚璐通過對廢墟、工地、亂石堆等景象照片的拼貼組合,“假造”了一系列具有中國繪畫外表的虛幻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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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圖本身,並沒有褒貶之分,問題只在於創作的目的和結果。
當我們沈浸於Kanghee Kim的夢幻超現實世界的時候,其實內心並不會真正在意P圖的造假屬性,而更多會沈迷於它帶我們進入的烏托邦幻境。反過來,如果通過P圖造的是一個“模仿真實抓拍”的瞬間,並且這個瞬間還是僵化刻板的,那麽我認為這個P圖的操作才是拙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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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篡改照片”
攝影愛好者們還時常執著於照片的“自然狀態”,經常嘲笑那些對照片進行過度篡改加工的操作,例如常被嘲笑的“逼格不夠,黑白來湊”。然而,當代有許多攝影師沈迷於對照片本身的篡改,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山本昌男
日本攝影師山本昌男很喜歡折騰自己的照片,他在照片上作畫、染色、茶水浸泡,或撕開照片。他的照片通常尺寸都很小,富有禪意,通過處理後,照片彌漫著東方美學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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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Friend
加拿大攝影師Amy Friend在一本祖母留下的老相冊裏的照片上戳上密密麻麻的孔,在孔的背後放上光源,再重新翻拍這些照片,得到了這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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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田大輔
日本新星攝影師橫田大輔用“不正確”的方式沖曬膠片,撒鐵粉、加灰塵、加刮痕,有意制造各種瑕疵,最終進行翻拍——再折騰——再翻拍,最後得到他想要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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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橫田大輔這樣刻意的篡改,其實是通過反覆操控的痕跡留在作品上,這是一種刻意的人為圖層。他通過圖像篡改和撒謊,將照片的虛假性暴露,反而顯得真誠坦蕩。在篡改的操作之下,真與假的辯證關系被淋漓盡致的展現。
而如果篡改操作只是為了淺表的“逼格”的話,那麽其合理性才應該獲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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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造景投機”
“發現”在很多攝影愛好者心目中總比自導自演的“造景”有著更高的地位,我想是因為在大眾的理解中,造景始終有一點“作假”的嫌疑。但如果將造景做到極致,那麽情況將大不一樣。
Jeff Wall
加拿大攝影師Jeff Wall很喜歡通過造景攝影來模仿繪畫。他最有名的作品是模仿日本浮世繪《富岳三十六景》的《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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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Demand
杜塞爾多夫學派攝影師Thomas Demand造景的方式是,用卡紙再造一個真實場景,然後摧毀它們,留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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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ard Faucon
法國藝術家貝爾納·弗孔(Bernard Faucon)通過人偶的擺放來造景,間或有真人出現。弗孔通過造景,意圖從中發現一個“自我”的少年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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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成都攝影師李俊的作品《無常時》曾經獲得三影堂大獎,記錄了他公寓中的一些場景。他坦言為了“造”出公寓中這些與時間、灰塵、日常物品有關的景象,自己有一年沒有請客來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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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體會上面的作品不但感受到,造景從來就不具有原罪,如果目的只是為了假造一個“看起來很真的瞬間”,那麽這個造景才是拙劣的。反之,誰會去care眼前的圖像是刻意為之還是在“真實”中截取的呢?以及,大家仔細想想,是不是反倒有很多創作意圖必須通過“造景”才能實現呢?
這是一個人的鑒賞意識從傳統走向當代必須要突破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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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刻意擺拍”
同樣的,許多攝影愛好者也有著“抓拍”比“擺拍”更高級的刻板印象。似乎擺拍代表著僵化、順從和生硬,而抓拍具有靈光一現、自然得體、巧思等。這或許來自新聞報道攝影給大家帶來的巨大影響。。
事實上,在當代攝影的創作,藝術家們並沒有許多人想象的那樣對抓拍執迷不悟。
淺田政志
日本攝影師淺田政志的作品《淺田家》,是由創作者家庭成員“擺拍”而得的角色扮演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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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逸君
攝影師廖逸君的《實驗性關系》通過自己和男友的一系列擺拍攝影,探討了兩性互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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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逸君的角色互換遊戲,是超越了日常生活,反映兩性關系的創作,為了達到這個表達的目的,人物關系幾乎必然需要造出來的。淺田政志的家庭照中,“擺拍”才能成就角色扮演所帶來的幽默感和家庭關系的精彩演繹。
“抓拍”除了在傳統紀實中對決定性瞬間有意義之外,在當代的創作語境中,並沒有天然比其他方式更加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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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直接盜圖”
如果說上面幾種操作方式,你還能因為它們的創作屬性比較明顯,那麽“直接盜圖”可以作為攝影可以被接受嗎?
我們先來看兩組“盜圖作品”:
雪莉·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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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
法國收藏家蘇文的創作方式是在垃圾堆裏找廢棄膠卷,並從中窺視一個“藏在膠卷裏的中國”。
《北京銀礦》的照片是通過對垃圾回收站中底片的回收、沖印和在編輯,創造了一本通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民間老照片的所展現的城市生活圖譜。雖然在拍照層面,你可以描述為“盜用”,但這部作品的真正價值並不在於原作拍攝的內容,而在於重新組織和編輯後產生的力量。
乍一看,雪莉·勒文的《沃克·埃文斯之後》完全就是覆制的沃克埃文斯的作品,看不出什麽後再創造的成分,而如果你對後現代藝術有一定了解的話,還是很容易看出二者的區別——沃克·埃文斯的原作《阿拉巴馬州農夫的妻子》的表達更多的是上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的記錄和背後折射出的社會背景,而雪莉·勒文的《沃克·埃文斯之後》則探討的是攝影的原創性邊界和覆制屬性。
因此,關於盜用,我們更應該關註不是它表面“是否盜用了”,而在於通過“盜用”所呈現的創作目的。上面的作品,甚至離開“盜用”就不成立了,想想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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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拼貼覆制”
有的創作,我們無法確切說它叫拍照,但他們確是以照片為材料的藝術作品。後現代藝術的正在逐步模糊攝影與其他藝術門類的的邊界,其中“拼貼”便是一個常用的手段。
這是一種“不務正業”的攝影方式。
Binnita Postrma
攝影師Postma以陌生人的肖像照片為素材,通過一些列具有巧合意味的拼貼,將不同性別和年齡的人進行從新組合,從而探討了性別認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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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霍克尼
英國炙手可熱的藝術家大衛·霍克尼(David Hockney)也是一位不老實拍照的人。他承襲波普藝術拼貼手法,表現了一種與立體主義繪畫相似的觀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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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無論是Postrma通過拼貼所探討的性別問題,還是大衛·霍克尼通過拼貼所探討的照片的從單觀看到多點觀看問題,它們都超越了攝影“按下快門凝固一個瞬間”的傳統屬性,而是在一個更為廣闊的實驗光譜上,獲得了更為多元的表達。
這一點我們通常稱為“作為當代藝術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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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細數了經常被嘲笑的攝影“七宗罪”騷操作之後,下面做一點大白話覆盤:
Q1: 為什麽許多人會本能反感上面騷操作呢?
人們普遍對作品的原創性、真實性具有很高的期望,而上面的創作方式實際上是在挑戰這兩點。
從知識產權的保護的角度來說,原創性的確值得被珍視,而從創作角度來說,原創性的定義並不應該像許多人理解的那樣狹隘。後現代主義藝術的創作中(尤以波普藝術為代表),實際上大量運用了覆制、拼貼、挪用,它們並非在挑戰知識產權,只是在擴大創作形式的外延。
而人們對真實的執念,或許來人們對“造假”的反感。對圖像來說,仔細想想也容易明白,對真實的執著實在是既無可能也無必要。攝影要獲得的,是一個圖像的系統性表達,而非必須在真實場景中截取一幀巧思。我們真正應該反感的是,偽造“真實的巧思”獲得巧妙決定瞬間的沒有創造性和美學價值的造假。
一切都看表達的目的和結果。-
Q2: 普通人不搞藝術,有必要做這些“不正常”的操作嗎?
正常與否,本身就是被人為定義的。其實創作思路打開,任何人都可以進行上述的嘗試。
例如,你可以像淺田政志一樣開啟一場家庭擺拍的創作,可以像蘇文一樣翻出家裏的老照片來一次通過編輯的再創作,可以在街景、遊戲、社交網絡中截圖和再組合。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相對於傳統藝術,後現代藝術給了大眾更多可以模仿和創作的可能性。-
Q3: 他們還算攝影師麽?
或者可以這樣說,你拍照的目的只是為了“用相機按下快門”這個動作嗎?其實相比這個,我們通過影像獲得有趣的作品更為重要。那麽,其實我們不需要去明確定義這些操作能否算作攝影師,而可以將其理解為:以拍照為媒介,我們可以閱讀更多的作品形式,也可以嘗試更多的創作方式,而不是拘泥於“按快門拍照”。 –
Q4: 侵權的邊界在哪裏?
看了上面的例子,相信大家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只要是進行了合理的再創作,那無論采用各種不正常操作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事實上,藝術創作沖的挪用、覆制等操作與剽竊、盜用之間的界限並不是那麽清楚。美國藝術家理查德·普林斯通過ins社交賬號截圖所創作了《新肖像》,他遭到了發布者對其違反著作權的指控。在這個案件而二審判決中,法官認為普林斯的作品是在合理利用範疇,因為它進行了“有轉化的創作”,同時具有“變革性”。
從目前的判例來看,法官考察的已經不再是作品是否具有視覺形式上的相似性了,而真正在進行作品的整體考量,綜合判斷其內容、手法、媒介,以及是否產生了新的審美趣味。
這對法官的藝術修養要求還有點高。
-如果下次你再遇到有“造假嫌疑”的攝影方式,也先別因為表面上的相似性就開始批判,至少試著學法官大人想一想:
它有沒有產生新的審美趣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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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於 2021-05-0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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