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對等交換”很重要!
導讀:戀愛中的對等交換,是指兩個人在戀愛關系中,彼此的付出和回報是處於相互的狀態裏,也就是說,你在為我付出的同時,我也會給予相應的回報。而這種相互的關系,包括精神上的,也包括物質上的,甚至是時間上的,等等。
如今社會,男女之間談戀愛的時候,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女性主動要求AA制,尤其是在還未確定戀愛關系的時候。
那麽為什麽會有越來越多的女性想要AA制,而不是早前無論男女都在聲稱的“談戀愛的時候,就應該男方請客,就應該男方買單”呢?
從部分女性的角度來講,AA制代表的是尊嚴,直接規避了落人口舌:“你跟他交往,是因為對方有錢吧?”
只是,盡管越來越多的女性講求AA制,但在當下社會,這種現象依然屬於少數。更多的女人,還是覺得“戀愛期的兩個人,就應該男人付出得多。”
可是,在一段感情中,男人付出得多,就證明他一心一意的愛你了嗎?男人付出得多,這段感情就能長久嗎?顯然,並不是這樣的。
從男性的角度來看,自己主動追求女生,請客買單送禮物都是應該的,畢竟要討對方歡心。談戀愛時,主動請女生吃飯、帶女生去玩、送點禮物或發個紅包什麽的,不僅僅是為了穩固關系,更多的是為了提現這是作為一個男人的責任與擔當,也有部分是為了面子。
男人之所以有這種思想,普遍來說是因為從社會的角度來看,盡管這是個男女平等的社會,但是受傳統觀念下的影響,仍有很有女性在跟男人去約會的時候,依然覺得請客買單送禮物是男方該做的事,否則會說這個男的太小氣。
從理論上來說,如果男人喜歡一個女人,為這個女人付出金錢或是感情,都是很正常很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凡事得有個度,一個過度的付出,一個只是享受,未必就能達到理想的結果。
兩個人在一起談戀愛,在整個戀愛的過程中,都是男人在一味的付出感情和金錢,女人只負責接受,沒有回應與付出,那這樣的感情是不能長久的。因為長期下來,男人要麽失去耐心,要麽疲憊不堪,要麽就會開始懷疑對方“你是真的喜歡我嗎?還是只是拿我當備胎?”
兩個人在一起,是需要“對等交換”的。所謂“對等交換”,即是當男人在為你付出金錢和感情的時候,你也要有一定的回應。
比如情人節的時候,對方給你發了個紅包,買了你心儀的禮物,帶你去吃了一頓大餐,可是你卻絲毫的回應都沒有,這難免會讓人的心有點涼哇涼哇的感覺。
比如你生日的時候,對方費了不少心思甚至費了很長時間為你準備了浪漫生日禮物,而到了對方生日的時候,你卻只有一句“生日快樂”,一次還行,如果每年都如此,那你真的愛他嗎?
懂得“對等交換”,在對方感動你的時候,你也在感動對方,這才是最好的交往狀態,也是最容易長久的交往狀態。
我們都知道,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所以愛情裏兩個人的付出也應該是相互的。
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可能做不到絕對性的“男人為我們付出多少,我們就應該回以多少”,但至少,我們要懂得感恩,要懂得相互感動,要懂得——愛情,本來就是相互的。
我曾在北京出差的時候,約了北京的一個朋友一起吃飯,聊起彼此的愛情和婚姻狀態。都是已婚女人,在聊起彼此的婚姻生活狀態的時候也比較有話聊。
朋友已婚三年,卻依然對上一任男朋友很是懷念,再次談起前任的時候,她的眼中仍然飽含淚花。
對她而言,與前任的分手可能是註定的,但是卻也是令人遺憾的。
朋友的前任是半個富二代,雖然與當下很多富二代相比,實力還差了很多,但是在我等白領一族的眼裏,那也著實是個有錢人,算個富二代。
朋友與前任交往了兩年,前任對她是百般遷就和愛護,她想要什麽,前任都會盡可能的滿足。不管是買什麽或是吃什麽,也不管她是要去哪兒玩,還是半夜要去看電影。不管是什麽節日還是什麽紀念日。
比如情人節禮物一定要是浪漫的,生日禮物一定得是驚喜的,七夕禮物必須是有意義的,除此外還要過兒童節、女生節、聖誕節、平安夜、認識紀念日、交往紀念日、牽手紀念日等。盡管她那時候不懂事,活得如此矯情,卻也依然被前任慣著。
可就是這樣一個將朋友寵進骨子裏的男人,最後主動提出了分手。
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兩年的時間裏,不管前任對朋友付出了多少經歷、金錢、時間、心血還是多少腦細胞,朋友即便很感動,卻也不會回以任何表示。
過節日的時候,她似乎在理所應當的享受著前任對她的好,而忘了這是兩個人的愛情,節日是兩個人在過。她總是忘記他的生日,待他主動提醒她的時候,她驚訝的說“哎呀,生日快樂,你去訂個生日蛋糕吧,晚上我陪你吹蠟燭。”然後,就再也沒有然後了。
再心寬的人,也會有心涼的時候。再心大的人,也會有難過和失望的時候。
朋友長達兩年的恃寵而驕,自己將自己包裝成了一個公主,認為不管對方為自己付出多少,都是應該的,誰讓他那麽喜歡她呢。
最後,她失去了他。
分手的時候,朋友不敢置信,甚至不理解這是為什麽。直到前任對她說“我累了,這段感情裏一直是我在付出,而你似乎從來沒有真正的愛過我。”這話的時候,她依然不理解。
在她自己的思想裏,她是愛他的。為什麽他會說,她沒有真正的愛過他呢。
分手已經成了定局。朋友在被分手的兩年半後,通過共同好友的朋友圈,看到前任的動態。
前任新交往了一個女孩子,前任在朋友圈裏秀了不少恩愛。這個女孩在情人節的時候給為他折疊了九百九十九只千紙鶴;這個女孩在聖誕節的時候為他親手織了一條圍巾;這個女孩在他生日的時候親手去蛋糕店為他做了一個生日蛋糕,還給他買了一件衣服;這個女孩在七夕的時候送了他十三朵花,是女孩自己手工做的塑料花……
這個時候,朋友才知道,原來前任所說的“我累了,這段感情裏一直是我在付出,而你,似乎從來沒有真正的愛過我”是什麽意思。
只是,她懂的時候,已經晚了。
有的人,一旦錯過,就是一輩子。
後來,朋友通過家裏人的相親,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如今兩人也已婚三年,這個男人對他也是很好,她也終於學會了在接受一個人的付出和愛時,如何去為對方付出,如何愛對方。
在感情中存在“對等交換”,聽上去會顯得有點沒人情味,很多人也會理所應當的覺得,既然兩個人相愛,既然對方很愛自己,那麽為自己付出時間、物質和精力,難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愛情中,有個人願意為你付出,有人值得你付出,的確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應該的事情,甚至可以說是很幸福的事。
可是,這種“正常”和“應該”不是對方在一味的為你付出,而你卻只是在純粹的享受,卻忽視了對方也需要你的愛。也不是你自己一味的在為對方付出,而對方只是在接受和享受,你卻忽視了自己一味的付出並沒有得到任何精神或物質上的感動。
既然愛情是兩個人的事,那就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共同維護,共同為彼此著想為彼此付出,也共同給予彼此愛與感動。
愛情裏所需要的“對等交換”,是愛對方,也是愛自己的最佳呈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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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00:05:02 來源: 菲利普玩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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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是一種索取,愛是一種付出──在關係裡,你是哪一種?
「需要」並不是愛,而是「愛的反面」。
如果你覺得你很愛對方,但是對方不領情,那麼你就可以去思考一下,你可能不是「愛」他,你只是很「需要」他,而一段關係的穩定,無論是親情、愛情……都來自愛與需要的平衡。(本文摘自《擁抱受傷的內在小孩》一書,作者為叢非從,以下為摘文。)
經常有人說:「我需要他是因為我愛他。我多麼多麼在乎他,多麼離不開他,我愛他愛到無法自拔。」在很多流行歌曲裡,也經常傳唱著因為不能接受對方的離開而「心痛到無法呼吸」,我們也時常被這種「愛」和故事感動,心想如果一個人這麼需要對方,沒有對方就不能活,那他們的感情一定很深吧,他一定是非常非常愛對方吧。
但如果一個人把自己寄生在另一個人身上,這樣的愛是會讓人窒息、是非常可怕的,這是一個人自我感動的獨角戲:需要就是需要,怎麼能以愛的名義來假裝偉大呢?
需要並不是愛,需要與愛,互為相反數。
需要的意思是我希望你來滿足我,是希望你做一些事情來讓我心裡感到舒服,是你要以我為中心,是想要你服務於我;愛則是我想要滿足你,是我想做一些事情來讓你的心裡舒服,是我想要以你為中心,是我想服務於你。
需要是你要滋養我,愛是我想滋養你;需要是一種索取,愛是一種付出,兩者完全出於不同的動力──一個是「你要為我做」,一個是「我想為你做」。
有的人在難過的時候,會吶喊「我這麼在乎你,你卻……」,有的人在憤怒的時候會覺得「我都是因為在乎你,才……」。在他們的想像裡,這種在乎是自己很愛對方的表現,實際上只是出於自己的一種需要:是你很需要對方來愛你,而非你很愛對方。
你覺得很難受,是因為你需要他陪你;你覺得很生氣,是因為你需要他哄你;你覺得離不開他,這更是因為你需要他留在你身邊。
我們經常說:「我太愛你了,我不能沒有你,我沒辦法接受你離開我。」這往往是我們表達愛的方式。當我們在為這份真誠和真心感動時,同時也暴露了我們對對方的需要,需要到不能失去對方,需要到當你不如從前對我好的時候,我就會認為你不愛我了,需要到你要為我半夜去買好吃的東西來證明你的愛,需要到沒有那個人的陪伴,自己就會無比空虛。
我不否認,的確有的人也是在為對方好,但這並不妨礙他同時也在發出渴求的信號。比如,媽媽做了可口的飯菜給孩子,這是出於對孩子的愛,毋庸置疑,但是做完飯菜後又強迫不想吃飯的孩子吃,此刻就不只是出於愛孩子了。雖然媽媽會以為孩子身體好為由來強迫孩子吃飯,但這份強迫裡也包含了「孩子要聽我的話」的需要。
媽媽建議孩子去讀書、去寫作業,這確實是為了孩子成績著想,是媽媽在對孩子表達關心、表達愛,但不允許孩子拒絕學習、拒絕寫作業的時候,或許就是媽媽在滿足自己對掌控感的需要了。
愛是「我在為你好」,需要則是「你必須接受我的好」。
愛同樣也不是放縱,不是無止境地順從對方,更不是沒有原則地討好對方;愛的教育是溫柔而堅定的,好的習慣是要去培養的,有的規則是要去遵守的。愛是在向對方傳遞一種善意,而需要則是在向對方傳遞一種敵意、一種控制,這種感覺仿彿在說:「你必須認同我,如果你不認同我的看法和教育方式,我就會生氣。你必須配合我,你不配合我,就會激發我的挫敗感,我就會受傷,而你不能讓我受傷。」
所以,如果你覺得你很愛對方,但是對方不領情,那麼你就可以去思考一下,你可能不是愛他,你只是很需要他。
人有需要是無比正常且非常自然的事,也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需要其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需要,卻非要以愛之名來喬裝。
愛是「我在為你好」,需要則是「你必須接受我的好」。僅為情境圖,取自unsplash@priscilladupreez
關係的穩定,來自愛與需要的平衡
在一段關係中,我們必然有需要,同時也必然有愛,不用覺得自己會「愛無能」,我們必然會愛某一個人。
人不是每年 365 天、每天 24 小時都在需要別人的,有的時候我們自身狀態比較好,就會想去滿足別人的需要,這個就是愛,而每個人都有愛他人的能力。
一段關係中,愛與需要是同時存在也是在時刻變化的,只要愛與需要能夠達到一種動態的平衡,就是一段可以繼續且好的關係。換句話說,好的關係就是——我擅長的地方我來滿足你,你擅長的地方你來滿足我;我狀態好的時候來滿足你,你狀態好的時候來滿足我;有時候我累了,你就來照顧我;有時候你失落了,我就來安慰你。
比較常聽到的話就是「我負責賺錢養家,你負責貌美如花」,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我滿足你的安全感,你滿足我的價值感,而長期關係的本質,就是相互需要、相互支援、相互滿足。
在很多夫妻關係中,失意的丈夫遭遇事業上的失敗,暫時在家等待機遇,溫柔的妻子並不介意自己賺錢養家也不指責丈夫的失敗,不會催促他早日振作起來,而是給予充分的支持與鼓勵,那麼丈夫就能得到更有效的休息與調整,更有利於他的整裝待發。
時常聯繫的朋友總是會你幫我、我幫你,失戀的時候找閨密痛哭,孤獨的時候找兄弟喝酒。我們其實一直都生活在友愛中,只要我們發出需求,一般都能得到相應的回應,當我們接收到他人的需要時,我們也會根據自己當下的能力與狀態給出相應的付出,關係就是在這樣一來一回中形成並穩固。
生意合作關係通常是利益上相互需要的平衡,良好的婚戀、密友與親子關係通常是情感上相互需要的平衡,當然也有的是利益和情感相互需要的平衡。
我有一個來訪者曾經談到過,他的上司對他很好,所以他很賣命地工作,他跟他上司的關係中,他需要的是一種情感的滿足,上司需要的是利益上的滿足,而他們配合得很好,兩人的關係也就達到了和諧。一些情感陪護、聲優等職業的存在,也是一方需要情感,一方需要利益,從而達到了平衡狀態。
不管你們彼此之間需要的是什麼,總之,愛與需要二者的平衡就可以構成關係的持續,而好的關係其實就是相互依賴。從這個角度來看,關係的意義就是結盟——我的所長,補上你的所短,我的所長加上你的所長,就是一個一加一大於二的過程,我們透過彼此,都變得更強大了。
《擁抱受傷的內在小孩:瞭解真實的自己,看見自己的傷痛,找回療癒自己的能力》,叢非從,高寶出版
遠見好讀 | 遠見好讀加入追蹤 | 2022-08-18 | 瀏覽數 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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